永久负责。
会计工作交接的移交内容移交人员将其会计工作及所经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具体移交如下: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2、各类会计印章、文件资料;
3、未使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票证;
4、现金等其他实物资产;
5、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存储介质及相关资料;
6、未了事项和疑难、特殊问题说明;
7、其他需要移交的事项。
移交准备①已受理的会计事项,还未填制记账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账簿的,应当登记完毕,并在各账户最后一笔余额上加改移交人名章;
③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若不一致,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就未达账项逐一说明情况;
④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证、账实(指直接经管实物)相符;
⑤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⑥整理应当移交的各项资料;
⑦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具体事项(移交清册应包括:企业名称,工作交接原因,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姓名、职务,交接基准日,具体移交事项,需说明的问题,移交清册及附件的页数,交接完毕时间等)。
会计人员离职后需要对单位财务负责吗永久负责。
会计工作交接的移交内容移交人员将其会计工作及所经管的会计档案、资料及其物品等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具体移交如下: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2、各类会计印章、文件资料;
3、未使用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票证;
4、现金等其他实物资产;
5、会计软件及密码、数据存储介质及相关资料;
6、未了事项和疑难、特殊问题说明;
7、其他需要移交的事项。
移交准备①已受理的会计事项,还未填制记账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账簿的,应当登记完毕,并在各账户最后一笔余额上加改移交人名章;
③核对银行存款账户余额和银行对账单余额,若不一致,需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就未达账项逐一说明情况;
④核对账目,做到账账、账证、账实(指直接经管实物)相符;
⑤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⑥整理应当移交的各项资料;
⑦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具体事项(移交清册应包括:企业名称,工作交接原因,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姓名、职务,交接基准日,具体移交事项,需说明的问题,移交清册及附件的页数,交接完毕时间等)。
具体交接交接双方在监交人的监督下,按移交清册列明的具体事项,由移交人员逐项移交、接替人员逐项核收。
具体要求:①现金、有价证券应当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出现账实不符的,由移交人员负责限期查清;
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完整无缺。
若有短缺、不完整,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上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③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的各会计账簿的账簿启用及交接记录规定栏次内签名盖章;
④检查账账、账证、账实(指直接经管实物)是否相符;
⑤进行会计电算化核算的情况下,对会计数据应当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接替人员应当将书面会计资料与数据存储介质内容进行检查核对;
⑥会计机构负责人移交时,还应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和特殊的财务收支及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或盖章。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存档一份。
为保证交接的顺利完成,避免影响正常的会计工作,移交人员未履行完交接工作前,不得离岗,公司人事部门也不为其办理调离或离职手续。
接替人员应在年度内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另立新账,以保证会计记录的连续完整。
交接事项:1.交接表要写清楚。
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2.发票要看仔细。
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
企业帐要与银行帐相符。
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
保管帐与实务是否相符。
要清点仓库。
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财务人员离职注意事项1 财务人员离职前可能需要交接的资料 1、如果管理合同,还要交接所有合同,并核对金额;
2、以前年度的所有凭证、所有账本;
3、财务章交接;
4、将银行对账单和账目上进行核对;
5、交接发票,并核对数量;
6、交接最近3年的纳税申报底单;
7、公司的进出货往来有关的账本,有利于了解进贷成本和渠道路财务章交接。
8、交接现金,并和现金账进行核对;
9、各类总账、明细账核对后填写有关交接报告,双方、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
财务人员离职注意事项2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①会计工作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②接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擅自另立账簿,以保证会计记录前后衔接,内容完整。
③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特别提示:会计交接注意事项 第一:交接表要写清楚。
看交接表上的内容与事实是否相符。
第二:发票要看仔细。
发票本数与事实相符。
企业账要与银行账相符。
现实和实务往来是否相符。
保管账与实务是否相符。
要清点仓库。
固定资产也要盘点。
第三:有时间的话,单位往来账要相核对。
个人账要核对。
总之,会计交接一定要注意。
否则后果自负。
所以不要怕麻烦。
涉及会计方方面面一定要核实。
前任会计交接后没有责任的。
财务人员离职注意事项3 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前,必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②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③整理好应该移交的'
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和遗留问题要写出书面说明材料。
④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应在移交清册上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应将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问题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介绍清楚。
移交点收 移交人员离职前,必须将本人经管的会计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向接管人员移交清楚。
接管人员应认真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点收。
具体要求是: ①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交,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②有价证券的数量要与会计账簿记录一致,有价证券面额与发行价不一致时,按照会计账簿余额交接。
③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加以说明,由移交人负责。
④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对重要实物要实地盘点,对余额较大的往来账户要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
⑤公章、收据、空白支票、发票、科目印章以及其他物品等必须交接清楚。
凯时尊龙人生就是博⑥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交接双方应在电子计算机上对有关数据进行实际操作,确认有关数字正确无误后,方可交接。